转载:江苏经济信息
尽管目前4万亿中央政府投资已经初见成效,但由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后续乏力、民间投资尚未真正启动,国家发改委11日提出了旨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“20条意见”(讨论稿)。“20条意见”脱胎于4年前的国务院“非公36条”,将力求在一些具体的政策方面打开突破口。“20条意见”明确提出,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电信、金融、城市水务等垄断性、公益性领域;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和信贷支持力度和信用担保;明确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科教文卫等非盈利性领域;支持拓宽民营企业在盈利性行业的投资力度等。国家发改委希望“20条意见”能够成为推动民间投资的“突破性文件”。下一步,发改委将会集中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的各种文件。目前,列入国家发改委清理名单的文件共有53个,其中包括一些带有门槛限制性的政策规定、一些增加民营企业投资负担的费税文件等。